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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7、22漯河市东方建筑工程公司发生重大事故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25 生效日期: 2002-07-25
发布部门: 河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豫建建[2002]101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
  2002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由漯河市东方建筑工程公司(房建二级)熊登峰项目经理(工民建贰级)施工的漯河市金土地开发公司开发的老街商住楼工地(由漯河市长城监理有限 公司吕玉顺总监监理),违章使用未取得特殊作业证的农民工郑毛(未经过全员安全培训)在搭设脚手架时,不慎将钢管碰到邻近外电裸体低压线路上,造成触电死亡。
  该事故是我省在南阳召开全省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管理现场会议后,发生的第一起四级重大事故。为此,省厅决定对漯河市东方建筑工程公司、漯河市长城监理有限公司公司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吊销熊登峰项目经理证书。同时,责成漯河市建委暂扣漯河市东方建筑工程公司企业资质证书并责令停业整顿半年,视整改情况再作处理。
  希望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从中吸取血的教训,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阳会议精神,特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南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转变作风,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必须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转发文件的不良作风。要夯实基础工作,彻底解决工作“棚架”问题。真正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施工一线,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当前已进入高温暑期和雷雨季节,也是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市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全面深入开展施工现场专项治理,要突出重点:一是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大型搅拌机等各种机械设备,检查购置时的“三证”和安装队伍的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及安装后调试验收记录;二是施工临时用电,重点是“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架设、配置情况,禁止使用木制配电箱、配电柜,必须尽快换成铁制标准配电箱、配电柜;三是深基坑、基础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附着式整体脚手架,重点是防坍塌,防坠落,防倾覆的措施和方案能否满足工程的要求;四是进入雨季汛期要制定施工现场防雷、排水、防洪措施和应急预案。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每个施工现场和每个作业点进行排查,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工整改,隐患不消除,不许复工。

  三、加强安全教训培训,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防护意识,要对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和一线工人,分期分批,分层次全面进行安全培训,凡未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相应岗位证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今后,凡因使用未经安全培训人员发生事故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四、严肃伤亡事故处理,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302号令)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对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要在全省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招投标、降低企业资质、停业整顿等处理;项目经理和现场总监要给予降低级别、吊销证书等处理。同时,将事故处理关口前移,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有不安全因素和重大隐患的施工现场,如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也视情给予处理。
二OO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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