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价费[2001]160号
贵阳蟠桃宫汽车服务城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告》收悉。经实地调研,认为你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是正规合法企业。拥有经营服务场所6000平方米,经营服务所需设备、人员到位;能够完成新车拓号、上牌、照像工作。为了更好规范经营服务、便民利民、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经营服务成本,本着合理利润的原则,批准收取新车拓号、上牌、照像服务费,每年最高收费标准57元(含新车拓号、上牌、照像)。此收费标准暂定一年,在经营服务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收到文后请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做到示证收费,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