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审评申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1 生效日期: 2007-03-21
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办[2007]46号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函》(辽红核(2007)7号)及《关于“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审评工作的请示》(辽红核(2007)15号)收悉。我局经研究及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受理文件,决定仅对一、二号机组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审评申请。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核安全司核电二处韦力
  联系电话:(010)66556360
  传真:(010)66556357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