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05 生效日期: 2007-05-05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五一”黄金周假期已经过半,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5月1-4日,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33起、死亡75人,同比起数减少11起、少死亡55人。但是,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11起、死亡50人,其中:道路交通发生9起,死亡43人,煤矿发生1起,死亡3人,其他工矿商贸企业发生1起、死亡4人。特别是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境内5月4日8时30分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厢式货车与一辆轻型货车发生追尾,同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客车发生擦碰,致使轻型货车失控驶出路面,碾压到路边等车的群众,截止目前已造成16人死亡、43人受伤。另外,5月4日0时02分,安徽阜阳市昊阳化工集团因液氨罐上部进口管截止阀开裂,发生氨气泄漏事故,致使33人中毒受伤。
  党中央、国务院对“五一”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5月4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提醒各地及有关部门安全工作不可放松,做好假日期间及当前交通、消防安全,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2号)的各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超载、超限、超速和车辆带病运行,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加强对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黄金周的安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