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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物价局关于出租汽车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02 生效日期: 2001-01-02
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泰价费发[2001]33号
泰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支队:
  你支队泰公公交(2000)20号《关于审核三种出租汽车安全防护装置销售价格的报告》收悉。
  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有效保护出租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止抢劫出租汽车案件的发生,你支队对出租汽车安装驾驶员安全防护装置。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0)55号和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0)336号文件规定,参照你支队提供的成本情况。现将出租汽车安全防护装置价格批复如下:   一、出租汽车安装司机保护屏最高限价600元。
  二、出租汽车安装SFB-2型司机防劫保护器最高限价620元。
  三、出租汽车安装隔离网最高限价160元。
  四、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实施收费前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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