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人口科函[2007]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全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处,计划单列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科研所,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创造的医学科学,是我国优秀民族文化中的瑰宝,为促进中华民族的健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加快中医药避孕研究是丰富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中医药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领域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我国传统中医药优势,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领域重要项目的联合攻关。”为此,我司拟将组织开发中医药避孕研究作为“十一五”科研开发的重要内容。
现请各地报送有关中医药避孕研究项目,我司将组织专家认真进行筛查,对有价值的项目将协调立项,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各地报送的项目应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研究目标明确。
报送材料须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申报,不受理其他途径递交的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书按照项目申报书格式书写(见附件),申请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盖章后(不要过度装订),一式2份寄(送)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人民大学文化大厦8层806(1)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司(邮编100086),同时将申报书的电子文档发至 gjkejisi@126.com。
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30日。
申报过程中,对申报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科学技术司联系:
联系人: 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司 汪丽娟 王永发
电 话 :(010)82504729,82504727
传 真 :(010)82504605
电子邮箱: gjkejisi@126.com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