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永莘公路城北等四处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2 生效日期: 2000-12-22
发布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0]418号
聊城、青岛、烟台、威海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委):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岚济公路永莘公路乳牛公路三城公路设立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00)300号),现将永莘路城北收费站、乳牛路即墨、海阳、乳山等四处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
  (一)1吨以下(含1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10元;
  (二)1吨以上至5吨(含5吨)的机动车辆(汽车挂车不另收费(下同)),每车次收费15元;
  (三)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20元;
  (四)10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25元;
  (五)20吨以上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30元。
  二、收费时间:
  永莘、即墨、海阳和乳山四处收费站的序号依次为84、85、86和87号,收费时间暂定5年,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
  三、车辆通行费的减免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单位要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属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归还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