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7]38号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东证发[2006]4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即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亿元次级债转为对你公司的出资,上述增资完成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01022.25万元增至121022.25万元。
二、批准你公司此次增资中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出资额为2亿元。
三、你公司应当聘请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并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验明的实缴资本为准。你公司应当按照《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146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你公司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你公司应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
五、你公司在增资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
附件: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后股权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