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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变更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12 生效日期: 2007-03-12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7]63号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变更住所的申请》(江南证券行字[2007]08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查,决定批准你公司住所由“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江南金融大厦”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请你公司据此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持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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