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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监察局《深圳市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4 生效日期: 2006-03-14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深府[2006]41号

市监察局《深圳市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
2006年3月14日
深圳市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我市行政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的要求,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和发现问题,敢于处理和解决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纪律惩处力度。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开展执法监察,力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宏观调控、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等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支持和保护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谋划发展、勇于实践的积极性,纠正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破坏环境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具体包括:积极参与治污保洁专项治理和打击企业违法排污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力度;协助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模范环保城市”的复查;继续大力抓好对清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动的督查和对清理违法建筑、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的监督。
  (二)围绕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把加强对《公务员法》的执法监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和解决《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对政府公务员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依法追究行政执法中的过错责任。
  (三)围绕固定资产投资等重大经济工作开展执法监察,为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扫除障碍。加强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依法推动固定资产投资进程的加快。参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情况的日常监督和电子监察,力争年内使重大项目审批时限缩短到100个工作日以内。


  二、以落实“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为抓手,深化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高效施政
  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强力推进市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6个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6”文件)的实施,全面加强效能监察,实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制度保障、绩效考核的目标管理,促进政府行政管理精细化、流程化、标准化。
  (一)抓好“1+6”文件的学习、培训、宣传和落实。在全市行政机关组织开展“1+6”文件专题学习,使行政机关公务员树立“无功即是过”、“过错非小事”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自律意识。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1+6”文件的考试。以“1+6”文件为基础,编辑出版《行政行为指引手册》和《行政许可行为指引手册》漫画集,以生动形象的漫画艺术为行政机关公务员提供正确的行政指引。对“1+6”文件提出的任务逐项梳理,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目标进度要求。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监督、重点抽查、全面检查等形式,对有关单位落实“1+6”文件任务情况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大力宣传“1+6”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二)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受理效能投诉的办法,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责人员。畅通行政过错投诉渠道,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公布一次投诉电话、投诉网址。建立行政监督报告抄送制度和违法违规问题责任追究的移送处理制度,形成行政问责的合力。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相应的报备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每季度将行政过错处理和行政首长问责情况报送区监察局备案,区监察局汇总后向区政府和市监察局报告,市监察局汇总后报告市政府。
  (三)积极开展行政责任和行政效能问题专项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监察部的统一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城市规划中存在的滥用职权,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等问题,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配合市纪委开展对“阳光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强化监察职能。研究扩大网络技术在行政监督中的应用领域,将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开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监察系统”等,建立覆盖面更广的监督网络。改进电子监察方法,将监察内容分解成条件、程序、时限、收费、可疑数据等主题,实施主题监察。研究建立行政效能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结合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对政府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进行经常性、制度化的综合评估和监督。
  (五)探索对有关资金效益等问题实施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全程监督,重点监督招投标、资金往来等环节。加强查处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落实“买单制”,坚决遏制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

  三、狠抓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联合各有关部门,坚决加以治理。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严禁行政权力对市场经济活动的一切不必要干预,严厉打击权钱交易,消除商业贿赂的生存空间。
  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采购后续工作的监督,治理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行为。督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协助组织专家制订医疗适宜技术应用指南。实行大处方公示制度,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诊疗行为,杜绝不必要的大检查和大处方。全面加强对医院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凡医院乱收费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严肃处理。参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黑诊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动。
  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推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督促全面规范高等学校收费,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撤销职务。推动市、区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市、区按比例分担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任务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配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整治,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参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纠正城镇房屋拆迁、征地费用补偿、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贯彻市委“基层基础年”的建设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基层干部考核监督机制和基层站所管理制度的完善,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观念,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主动了解群众诉求,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
  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农林渔业、水务和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坚决查办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严惩腐败,维护政府廉洁
  按照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办案重点,结合监察机关实际,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违反政纪的以下案件:违法行政、滥用权力的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违规用人、跑官要官的案件,发生在教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企改制安置、城镇房屋拆迁、征地费用补偿等工作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行政过错问题。
  拓宽监察渠道。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除了从信访举报中筛选线索外,还要从执法监察、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党委、政府办公厅(室)督查工作,突发应急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中积极主动地收集线索。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工作。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完善责任追究方式,充分发挥监察建议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穷尽训诫、降职、辞退等组织处理措施。
  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同时,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合理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甄别实际情况区别对待,通过教育、保护与惩处相结合,做到保护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违纪必惩、诬告必纠。
  五、深入推进治根本、抓源头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配合市纪委加强对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与省委、市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和考核评价,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
  (一)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在贯彻落实“1+6”文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专门的行政监督规定,明确行政监督的主体、客体、方式方法、重点工作及重点环节等,建立行政监督长效机制。制定深圳市监察对象职务名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和规范我市监察对象的具体范围。起草《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起草《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深圳市政府性基金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监察办法》,修订《深圳经济特区行政监察申诉案件处理办法》、《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廉政准则》、《深圳市行政纪律处分批准权限暂行办法》,完善我市的监察法规体系。
  (二)大力推进政府各项重大改革工作。发挥监察职能作用,协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根本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监督行政许可设定的法定化和实施的标准化。督促加快清理非行政许可类其它审批行为,推行非行政许可类其他审批的法定化和标准化工作。推动实行相对集中审批,探索网上审批方式,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
  (三)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协助有关部门修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督促建立和完善预选承包商制度,完善资格预审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挂牌出让,对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公开交易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暗箱操作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督促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协助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并加强采购后续监管,推动网上采购制度的完善。
  (四)大力加强廉政勤政教育。以学习和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契机,以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为目标,从加强从政道德修养入手,以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开展勤政为民专题活动、强化廉政舆论宣传等形式,开展“转变执政理念,做廉洁为民好公仆”、依法行政、“法治公民”等廉政主题教育。
  加强重点部位廉政教育。对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等重点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分类教育。协调有关单位将重点部位廉政教育纳入公务员任前培训计划,建立相应的教育制度和网络体系。针对公务员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和财经制度专项培训,增强法纪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创新教育形式。广泛开展大家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公仆颂”诗歌创作朗诵活动,出版《公仆颂》诗歌专集,大力弘扬廉政文化。配合市纪委开办“直通车”报纸专栏,继续办好“民心桥”、“廉正直击”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实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络评论,倡导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的风尚。

深圳市监察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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