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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2007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3 生效日期: 2007-04-13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
发布文号: 苏科计[2007]140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组织好2007年度的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坚持专项资金的宗旨和条件,围绕我省产业跨越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需求,继续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的成果转化项目。为遵循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规律,结合各类创新成果转化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根据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安排,今年在继续实行自下而上申报、择优遴选支持的基础上,重点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力度,突出对未来科技创新发展的纵深部署,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功能化作用,具体将组织实施以下六大类项目:
    1、重大专项项目(A类)。为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程度,着力培育和壮大一批高技术新兴产业,2007年专项资金中将设立若干重大专项。通过实施重大专项,对未来江苏科技发展进行战略部署,突破一批新兴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研制一批关键制造装备与瓶颈材料,并实现重大目标产品的规模产业化,着力打造我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技术新兴产业链。根据现有基础,今年将组织专用芯片、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能、轨道交通、生物技术等6个重大专项。
    申报该类项目的基本条件是:一、申报项目属于重大专项所规定的高技术新兴产业范围,目标产品处于新兴产业链的重要节点,对该产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带动性;二、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规模产业化的技术基础;三、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组织实施所申报项目的研发能力、资金筹措能力和组织管理机制。具体申报范围详见《指南》第一部分“重大专项项目(A类)”所规定的内容。
    2、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B类)。为充分发挥我省的科教优势和开放优势,大力提升我省重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2007年设立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集中力量在几年内消化吸收并攻克一批从国外引进的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装备和战略产品。项目的申报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提出引进国外技术的具体需求。也鼓励企业联合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按照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今年将面向重大引进生产线中的核心制造装备和关键控制系统、电子信息材料制备、关键机械零部件、高档医疗和电子仪器设备等项目,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申报该类项目的基本条件是:一、引进消化吸收的技术及其目标产品必须产权明晰,无知识产权纠纷,经过消化吸收再创新所形成的目标产品必须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二、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目标产品目前国内不能生产,必须依赖进口,自主研发成功后可以填补国内空白;三、申报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规模实力,企业本身以及产学研合作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团队和创新能力;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产品、装备或生产线,一般要面向市场销售;对于一些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装备或生产线,也可由申报企业自用。具体申报范围详见《指南》第二部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B类)”所规定的内容。
    3、产业共性技术推广项目(C类)。为推动重要产业领域共性技术的发展,扩大科技创新成果的社会化受益面,促进更多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2007年设立产业共性技术推广项目。主要围绕社会公众对创新技术的需求,着力解决成果集成和推广过程中面临的共性技术问题,使更多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千家万户。今年将重点选择能源、环保和现代农业三个产业领域,组织新型节能技术、工业废水治理技术和园艺作物组培技术等项目,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推广。
    申报该类项目的基本条件是:一、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基本成熟且先进适用,成果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重大推广价值;二、申报项目的主体必须是企业,且必须具备在相关产业领域组织实施技术推广的实力和基础,具备攻克项目实施中所遇到的重大共性技术难题的能力;三、成果在项目实施期内,能实现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具体申报范围详见《指南》第三部分“产业共性技术推广项目(C类)”所规定的内容。
    4、创业风险投资项目(D类)。为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境内外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参与我省的成果转化工作,2007年设立创业风险投资项目。鼓励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江苏投资,积极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高层次科研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我省领办创办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
    申报该类项目的基本条件是: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要求,确属处于早期风险投资阶段、并具有较大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申报企业的创业特征明显,已获得创业投资公司实质性的入股投资或已签订正式投资协议(项目若获得立项支持,省拨经费在创业投资资金到位后予以拨付);三、项目的实施必须拥有科技创业的领军人才和一支高素质的科技创业团队;四、对符合上述条件且属初次创业的投资项目,将优先予以立项支持。具体申报范围详见《指南》第四部分“其它方向(D类与F类)”所规定的内容。
    5、滚动支持项目(E类)。为引导和鼓励企业持续创新,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项目的效应,提高项目承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2007年设立滚动支持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已验收的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成果的基础上,以研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产品为目标,进一步实现现有项目技术水平的跨越,开展新一轮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申报该类项目的基本条件是:一、已承担的专项资金项目必须通过验收,完成或超额完成了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二、新申报项目的方向必须属于已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的范围,主要是在现有已完成的项目基础上进行持续创新,取得新的技术突破,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核心技术水平,不能仅是已实施项目的简单规模扩大;三、新申报项目较已实施项目的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目标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力。
    6、其它项目(F类):在上述五类项目所列范围之外的其它属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继续按照往年做法,根据《指南》要求,实行自下而上地组织申报。该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范围详见《指南》“其它方向(D类与F类)”所规定的内容。
    在该类项目中,为鼓励各类企业大胆创新,推动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研发和产业化,对于有些成果处于转化前期、风险特征明显但确属意义重大、市场前景很好的项目,可进行引导性资助。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项目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或省辖市科技局。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送。在宁的各省直和中央部属企业统一由南京市科技局组织申报。
    2、各类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都须符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及其附件的有关要求。
    3、本年度只对F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省辖市申报数量最多不超过20项,南京市不超过40项(含在宁的省直和中央部属企业)。其他A、B、C、D、E类项目,不受数量限制,但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要求申报。
    4、各项目申报企业请务必认真对照指南确定申报项目的类型和指南代码,一个申报项目只能填一种项目类型和一个指南代码,一旦受理,不做调整。如申报项目明显不符合相应的指南方向和项目类型的,形式审查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5、同一个企业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6、同一项目已连续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含实质性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三、工作要求
    1、各地科技局要认真理解和把握前述六种类型项目的定位和标准,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指南范围、项目类型和限项数量,细致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筛选项目,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要打破部门局限,放宽视野,主动会同当地的经济综合部门、产业部门等各有关方面,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地组织和拓宽项目源。
    2、各地科技局要制定申报项目初选推荐的程序和规范,科学公正地组织和推荐本地区的申报项目,并充分发挥驻科技局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
    3、各地科技局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要严格对照《2007年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材料审查表》和《2007年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专利情况汇总审查表》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并出具清楚明确的审查意见。今年,省科技厅将对申报项目知识产权情况进行专项审查。省科技厅继续坚持不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项目申报企业编写项目申报材料。
    4、各地科技局要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或立项资格,该申报企业今后不得再申报任何省科技计划项目。同时,还将进行责任追究,弄虚作假项目单位所在县(市、区)将停报两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并对其省辖市科技局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请按纸质封面及《项目建议书》规定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附件请按规定顺序装订。
    2、各省辖市推荐上报项目的项目信息表,除应附在项目建议书的目录前外,还需由市科技局统一在网上申报。
    3、本通知及《2007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文本格式与申报软件均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页上查询和下载。文本查询下载网址:www.jstd.gov.cn,软件填报网址:www.jskjcg.com。
    4、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5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区项目的初选和上报时间。
    5、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院内)
    联系人:刘爱英 85485920 、孙逊 85485926
    省科技厅成果处联系人:金永新、卓辉 57712912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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