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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商务系统《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9 生效日期: 2007-04-29
发布部门: 商业改革发展司
发布文号: 商改司函[2007]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条例》的顺利实施,我司拟定于2007年5月中旬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5月16日报到,5月17日至18日上午开会,会期一天半。
  二、会议地点
  广东佛山市金城大酒店(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48号,总机:0757-83357228)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主管处长各1人,有关专家及协会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就贯彻落实《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工作布置;
  2、讨论各地商业特许经营现状和问题,对规范管理商业特许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3、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说明;
  4、有关商业特许经营的司法实践。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不安排统一接站,具体乘车路线如下:
  1、从广州白云机场出发,乘坐机场快线佛山线到佛山鸿运汽车站(1小时左右到达),出站后换乘
    出租车到金城大酒店。(广州白云机场班车发车时间:6:30至22:30,每30分钟一班。)
  2、从广州火车站出发,出站后右转步行约10分钟,到广东省客运站乘大巴到佛山祖庙汽车站(1小时左右到),出站后右转通过下沉人行通道步行3至5分钟可达金城大酒店。(广东省客运站发车时间:6:40至23:30,每10-15 分钟一班。)
  (二)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并请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于5月11日前传真至我司现代流通处和佛山市经济贸易局。
  商务部联系人:高玲,电话:010-85226476,传真:010-65128957。
  佛山市经济贸易局联系人:李苑,电话:0757-83992247,
  传真:0757-83990544。

                         商业改革发展司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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