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131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邀请俄罗斯节庆芭蕾舞团一行44人,于2007年2月8日至28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