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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经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3 生效日期: 2007-03-23
发布部门: 交通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厅质监字[2007]6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2005年初,部质监总站根据全国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会议的要求,在营口港组织了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的创建活动。一年多来,创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水运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全面提高水运工程质量水平,部决定推广营口港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的经验。现将《推广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经验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推广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经验的实施方案

  2005年初,部质监总站根据全国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会的要求,在营口港组织了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的创建活动。参与创建的建设、施工、监理和监督等各单位周密筹划,齐心协力,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经过一年多的创建,示范项目取得圆满成功,取得了多项质量通病治理的宝贵经验。2006年9月6日,部质监总站在营口港召开了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现场会,对示范项目的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在行业内产生了积极和广泛的影响。
  质量通病是影响水运工程质量的重要方面,已成为质量提高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间质量差距的主要体现。忽视质量通病的存在,不仅危害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更重要的是淡化了人们的质量意识,降低了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效果,不仅反映了工程的外观质量和细部质量,也反映了工程的内在质量和整体质量,同时也反映了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推动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部决定在全国推广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正确处理好水运工程建设“好”与“快”的辨证关系。转变质量理念,加强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措施。坚持精益求精的质量追求,树立质量均衡提高的质量观。通过典型引路,推动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促进水运工程质量全面提高。
  二、推广的主要内容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的经验主要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创建过程中取得的质量管理经验,二是质量通病治理的具体经验。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体现为五个启示:一是讲求实效的质量管理,二是精益求精的质量追求,三是高标准、严要求的自我质量意识,四是以创新精神完善质量措施,五是质量均衡提高的质量观。这五个启示是示范项目质量通病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果的重要基础,是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内在动力。
  质量通病治理的具体经验,示范项目总结出了14项,每项都对质量通病的表现特征、工程危害、形成原因、防治措施、治理效果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描述和总结,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14项治理经验形成过程中体现出的各创建单位的工作精神、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更是治理质量通病工作中应该认真学习的。
  三、推广范围推广的范围是全国在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大中型、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以质量通病治理经验推广活动为载体,转变质量观念,查找质量薄弱环节,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工程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所有参与水运工程建设的业主、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这次经验推广活动的主体,要把质量通病的治理纳入质量管理目标的考核内容,抓实抓好。
  四、基本要求
  (一)质量通病的治理要以管理和技术措施为主要抓手,反对不计成本,以加大投入为主要治理手段的治理行为。治理质量通病要充分体现管理和技术的作用,从“管理”和“技术”上要效果。在管理上,要加强施工组织,完善各项制度,落实质量责任,推行标准化施工管理;在技术上,要加强技术创新,鼓励研发、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完善工艺流程和标准,限制或淘汰落后的工艺,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二)质量通病的治理要和精细化管理相结合,治理工作注重从小、从细抓起。治理质量通病的过程就是一个精细化管理的过程,要注重抓好工程质量的细小部位,施工管理的细小措施,施工工艺的细小环节。
  (三)质量通病的治理要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参与工程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各单位都是质量通病治理的主体,必须责任共担。在治理过程中,要通过治理责任这个纽带,建立治理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
  (四)质量通病的治理要预先制定专项治理措施,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做到事半功倍。质量通病是长期形成的痼疾,治理活动不可能一蹴而就,立杆见影。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突出重点,重点突破,带动全面。
  (五)质量通病治理活动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一线人员的智慧。要防止质量通病的治理要求、治理措施和一线工程人员不见面的情况,要让一线工程人员了解质量通病的名称、危害、产生原因和表现形式,掌握治理的措施和施工工艺关键环节,把治理的直接责任落实到一线,调动一线人员的积极性。
  五、时间安排经验推广工作按4个阶段进行,安排如下:
  2007年5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完成经验推广的动员和部署,制定经验推广实施方案或具体措施。在此期间,各省级质监站要确定辖区内的示范项目。 2007年6月初至2008年3月底为经验推广实施阶段。2007年7月初,各项目单位要完成项目质量通病治理方案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并按方案要求组织质量通病的治理。
  第三阶段,2008年3月底至10月底,为质量通病治理的巩固阶段,在此期间,各省和交通部将对经验推广工作进行总结。
  六、组织管理为确保经验推广工作取得成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经验推广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把经验推广和质量通病治理作为工程建设的专项工作,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及时督查和指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经验推广的领导工作,对推广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发挥政府部门的督查和指导作用。各省质监机构要全面指导辖区内的经验推广活动,把质量通病的治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跟踪抓好重点项目、重点单位以及重点工艺、技术的改进,保证经验推广工作的整体推进和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制定经验推广方案,发挥示范项目引导作用。各省级质监机构要根据本方案制定符合辖区内水运工程项目情况的经验推广实施方案或具体措施,落实交通部对经验推广活动的要求。经验推广不仅是对示范项目的14项具体经验进行推广,还要学习示范项目治理质量通病的工作思路和方法,通过创新,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参照示范项目的组织管理形式开展治理活动。各水运工程在建项目要在业主单位的组织下,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参与,共同制定项目质量通病治理方案,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方案要以部质监总站发布的三类30项质量通病为基础,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分析项目质量通病状况,确定项目存在的质量通病名录,认真研究每项质量通病的特征和危害,逐项制定治理措施。同时要制定治理的管理制度和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使质量通病的治理成为一项有计划、有组织、有预案约束、有责任落实的工作。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技能培训,营造治理的良好氛围。各省级质监机构要及时把经验推广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工作要求、质量通病治理的目标全面贯彻下去。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参与质量通病治理一线工人的技能情况,开展相应技能培训,让一线施工工人能全面了解质量通病表现特征、危害、治理措施、治理责任等内容,要营造一个人人关心、参与质量通病治理的良好的工作氛围。建设单位应建立激励机制,推动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开展。
  (四)选择示范项目,树立治理效果典型。部质监总站将按照部工作计划的要求,选择1个内河建设项目作为治理质量通病的示范项目。有水运工程项目的省级质监机构也要选择1个水运工程项目作为辖区内的示范项目,抓好示范,树立典型。各省质监机构应注意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治理质量通病的好经验,有针对性地指导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开展。
  各省(区、市)质监机构要把质量通病经验推广工作作为2007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好各阶段的工作,认真抓好、抓实。通过质量通病的治理,夯实工程质量的基础,全面提高工程质量,使全国水运工程整体质量上一个新台阶;通过质量通病的治理,贯彻质量均衡提高的质量观,提高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通过质量通病的治理,改变粗放型的质量管理方式,引导参建企业向精细化质量管理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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