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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金螺湖旅游景点收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10 生效日期: 2000-04-10
发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筑价收字[2000]13号
乌当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转报《贵阳市乌当区羊昌镇金螺湖旅游景点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你局介绍的实地考察情况,核定金螺湖旅游景点收费标准如下:
  1、门票:3元/券
  2、船票:3元/券
  3、蒙古包房费:50元/房
  4、客房:10元/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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