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豫计价调函[2001]74号
洛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洛阳大酒店客房价格的请示》(洛市价费[2001]11号)收悉。根据豫价房字(1997)第171号《河南省旅游涉外(星级)饭店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星级宾馆价格水平及洛阳大酒店的整体服务质量和申报意见,经研究现对洛阳大酒店客房价格及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普通标准间每间中准价为398元/日,可上下浮动20%。
二间套房:780元/日
二、豪华套房
豪华A套房:1300元/日
豪华B套房:1600元/日
总统套房:5000元/日
三、会议室
小会议室:500元/次
大会议室:1000元/次(使用同声翻译设施为2000元/次)
电教室:800元/次
以上价格自2001年4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