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豫计收费[2000]477号
省红十字血液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了确保供血和临床用血安全,控制输血相关疾病的传播,严格执行卫生部新颁发的献血体检、检测标准,你中心近年来投巨资装配了现代化的血液检测设备和血细胞采集设备,并普遍使用进口试剂,致使血液检验费用有较大增加。现行的公民临床用血和部分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已不能适应目前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并参照邻省收费情况,现对你中心临床用血及部分检测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标准附后)。
此标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试行范围仅限于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其它市不得参照。待国家有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临床用血及部分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00ml全血制备 75元
150ml 90元
100ml 65元
50ml 35元
30ml 25元
注:1、急诊加班制做各种成份血液在原价基础上加收20%(急诊加班是指正常8小时工作以外及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
2、机采献血员交通误工补助费200元由血站从机采收费中付献血员,不得另外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