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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护理技术项目考核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06 生效日期: 2007-08-06
发布部门: 卫生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卫办医函[2007]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护士的专业技能训练,全面提高护士的技术操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护理队伍能力建设,我部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96号),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以“三基三严”为重点,以强化基础、提高技术、改善服务为目标的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
  为指导各地开展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护理技术项目考核要点》,内容包括对护士技术操作、业务能力和与患者沟通能力的考核要求。现印发给你们,供组织开展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使用。
  我部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护士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考核组赴各地对部分医院开展竞赛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并选择部分医院参加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竞赛活动。请认真按照卫办医发[2007]96号精神,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把我国护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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