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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做好“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参会参展事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2 生效日期: 2007-03-22
发布部门: 建设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建办科函[2007]18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经研究,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我部将于2007年6月18日至20日在福州联合举办“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该博览会围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突出绿色与节能主题,立足海峡两岸、面向国内外,展示国内外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产业成果,建立技术成果和技术需求沟通平台,对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带动海峡两岸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博览会的筹备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有关单位参会和参观博览会的组织工作。积极组织有实力、有特色,尤其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参加展览,抓住机遇,充分展示其新技术成果;同时组织有关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新产品生产、科技咨询等类型单位(机构)和基层建设主管部门,在博览会期间到会参观,了解最新科技成果,促进推广应用工作。
  二、加强技术交流,促进横向合作。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通过展示新技术成果,注重成果项目的转化及其对接工作,推动成果落地生产和形成生产力。参会或参展单位可通过博览会组委会协助进行成果项目对接,采取会前提早对接、会中再对接、会后跟踪落实的方式,把项目对接贯穿于博览会全过程,确保博览会办出实效。
  参会和参展及项目对接具体事宜可登录www.fjjs.gov.cn查看。有关咨询事宜请与福建省建设厅联系。
  联系人:陈云豹
  电 话:0591-87615632、87615639
  传 真:0591-87615639
  地 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大院建设公寓412室
  邮 编:350001
  邮 箱:bolan@fjj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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