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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价局关于160、168电话信息服务业务资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05 生效日期: 2000-04-10
发布部门: 河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河南省邮电管理局,各市地物价局、济源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160(160XXXX号段)人工信息咨询台统一收费标准的请示”(予邮局[2000]126号)和“关于我省168业务启用91XXX专用号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予邮局[2000]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160人工台160XXXX分台咨询服务费标准核定为1.00元/分钟。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浮动20%,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168信息台16891000—16891099号段信息咨询服务费标准核定为0.60—1.00元/分钟,其中福利彩票业务咨询费标准核定为1.50元/分钟。
  以上规定自2000年4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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