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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6 生效日期: 2003-07-16
发布部门: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潭政办发[2003]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湘潭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湘潭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放心早餐”工程顺利实施,让市民吃上方便、卫生、营养、价格合理的放心早餐,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的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立足我市改革开放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调整和改善城市居民早餐饮食结构,大力开发营养、卫生、快捷的早餐品种,让市民吃上营养卫生、价廉物美、方便快捷的放心早餐,推进城市商贸流通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放心早餐”工程按照“政府调控、市场运作、规范经营、便民利民”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主要工作和要求
    (一)确定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经营企业。制定“放心早餐”工程经营企业市场准入标准,对申请进入我市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的商家,根据有序竞争、择优扶持的原则,采取招标和评审相结合的市场运作方式,召开市“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听证会,审核确定有实力、有品牌、信誉好的知名企业,实行统一生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餐车、统一价格、统一管理,按市场规律经营。
    (二)确定“放心早餐”工程供应摊点。由“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市城管局、商贸局、卫生局、工商局、交警支队、雨湖区和岳塘区政府等单位共同研究,统筹规划,确定“放心早餐”工程供应摊点。
    (三)加大清理整顿乱摆乱卖早餐摊点力度。由市城管局牵头,工商局、卫生局和城市两区政府配合,组织人员对无证照、无固定经营地点、卫生条件差的早餐摊点进行清理,为“放心早餐”工程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四)规范“放心早餐”工程实施企业的经营行为。督促各实施企业在劳动、卫生、城管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应网点销售人员的招聘、体检、培训、教育、组织工作以及“放心早餐”供应网点的进点和定点生产工作。规范“放心早餐”工程实施企业的经营行为。
    (五)加大“放心早餐”工程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放心早餐”工程的重要意义和社会效益,做到家喻户晓,让市民关心、支持“放心早餐”工程。

  四、时间安排
  1、7月1日-7月25日,成立组织机构,进行市场调研及制定管理规定,提出“放心早餐”工程实施企业的标准、条件,召开协调会,正式确定“放心早餐”工程实施企业。
  2、7月26日-8月31日,由实施企业提出设点方案,并报市“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同时,实施企业做好供应摊点销售人员的招聘、体检、培训、组织工作以及进点工作。
  3、9月1日-20日,对相关街道违章占道经营摊点进行清理。“放心早餐”工程销售车开始进点,“放心早餐”工程在部分地段试点。
  4、9月21日-30日,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采取措施纠正不足,为“放心早餐”工程全面实施做准备。
  5、10月1日起,“放心早餐”工程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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