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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南京市2007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30 生效日期: 2007-01-30
发布部门: 中共南京市委
发布文号: 宁委发[2007]13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现将《南京市2007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紧分解目标,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
2007年1月30日
南京市2007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目标

  全市2007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改善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民主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治市、强化制约监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等方面进一步实践和探索,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南京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一、稳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健全党委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党委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全委会功能,抓紧探索换届后更好发挥全委会作用的有效途径。继续推进区县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范围逐步扩大。加强对区(县)、镇两级党代会代表常任制试点的指导,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党组织工作事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推进党内选举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以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换届为契机,深化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发挥好工青妇组织在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贯彻《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实效。审议制定《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南京市动物计划免疫条例》、《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立法调研活动,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地方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就“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以及全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代表名额分配等问题作出决议决定。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法》,扎实做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面工作。重点开展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环境影响评估法》、《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市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口与计划生育、政府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开展对减轻企业负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特殊教育、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利益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检查和调研。加强代表工作,继续开展人大代表“旁听百例庭审”专项活动。总结吸收过去五年的经验,精心组织人大换届特别是民主选举代表工作。
  三、大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推动政事分开,适时启动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职权划分清晰、职能配置合理的要求,在理顺市、区(县)、街道(镇)之间职能权限方面取得实效。创新经济管理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全市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最大程度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全面完成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贯彻《行政许可法》“三年回头看”执法检查活动。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继续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完善社会公示、听证及决策评估制度,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民间组织,重视提高其自律性和诚信度,发挥好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
  全面实施《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营造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良好氛围。做好政协换届的筹备工作,认真推荐政协委员人选,优化委员结构,提高委员素质,合理设置政协界别。坚持重大决策形成之前在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积极推进民主监督,支持政协以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政协论坛”等方式参政议政。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重点健全并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党政有关部门与政协办公厅及各专委会的对口联系制度,政协意见、建议督办落实反馈制度。政协组织要发挥其在构建和谐南京中的独特作用,结合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南京发展定位和战略重点,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能,努力提高工作实效,继续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五、巩固壮大爱国统一战线
  认真贯彻全市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各领域的工作,促进全市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加强中共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全面完成市工商联、侨联、台联换届任务。加强社区统战工作。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完成市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继续完善对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网络。建立健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综合评估体系,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开展第二届全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做好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促进港澳台侨和海外华人与我市的交流与合作。
  六、有序扩大基层民主
  强化村民自治,规范村务公开及民主理财的工作流程,完成全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研究出台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评估标准,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示范活动。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规范化建制面达90%,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建制面达75%。推进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各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覆盖率达70%。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区、县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专门工作机构。创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载体,命名表彰200个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和民主法治单位。进一步完善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农民工工资月薪制度、权益告示制度、计酬手册制度、工资保障金制度。
  七、加快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各项法规文件的贯彻执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各项改革举措。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对领导班子运转情况的日常考核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坚持干部交流制度,加大市管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继续实施局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和竞争上岗。探索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权的途径和方法,完善干部试用期制度,开展区县非领导职务设置试点。健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开展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考核评价方式。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在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完善军转安置办法,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快构建区域性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与服务、使用与激励、流动与管理的机制。
  八、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和改进对市管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干部诫勉、函询、回避等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快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督促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单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在年内实行网上运行。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式。继续贯彻落实《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全市50%的单位达到“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全市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数据库。不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断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推进机关处室作风建设,完善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新闻预案、新闻单位联席会议、新闻发布会等制度有效落实,新闻舆论监督得到进一步规范。
  九、深入开展法治南京建设
  制定实施法治南京建设五年规划,扎实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合格区县达标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援助案件数增长15%的目标。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发展壮大法律服务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判、法律监督质量,努力使我市法院、检察院整体工作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推进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稳步开展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政法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公安派出所警力达到本分(县)局警力的40%,法院“两庭”、检察院“两房”基本完成建设任务,8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十、全力巩固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加强平安南京建设,打牢平安创建基础,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全市刑事发案率保持稳中有降,治安良好状况在全国同类城市保持前列,确保实现新一轮平安创建“九八七”目标。继续梳理突出治安问题和排查治安混乱地区,落实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措施,努力攻克治安“顽症”。健全现代治安防控体系,完善人防、技防、物防网络,对老小区防范设施进行出新改造。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加强“大调解”基层组织网络建设,积极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全市民间矛盾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开展党政干部下访工作和周三领导接待日制度,畅通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渠道。深化集中处理群众信访突出问题活动,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赴京上访特别是非正常上访、到省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数量的“三下降”。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强化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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