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财库便函[2007]33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现将记账式国债承销团2006年国债承销综合排名(前25名)公布如下:
排名 | 承销商名称 | 排名 | 承销商名称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2 | 中国农业银行 | 15 |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 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
4 | 上海银行 | 17 | 中信银行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9 |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 南京市商业银行 | 2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1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 25 |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
13 | 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综合排名规则
一、排名方法
2006年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全部是跨市场发行。承销量和投标准确度数据来源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和现券交易数据来源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指标及权重
根据全部成员的承销量、投标准确度以及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分销量和现券交易量进行排名。承销量名次,权重80%;分销量名次,权重5%;现券交易量名次,权重5%;投标准确度名次,权重10%。
在某期债券招标发行中,准确度等于以投标量为权重的平均投标价位(价格或利率)与全场加权中标价位的相差绝对值。承销商的投标准确度为各期次准确度排名名次的合计数。
某承销商某期债券投标准确度公式为:
三、得分与排名
某承销商得分计算公式为:∑该承销商各指标排名名次*权重。
总得分分值小排名靠前,分值大排名靠后。当承销商的承销量、分销量、现券交易量或投标准确度相等时,则并列排名。并列后的排名顺序仍按未出现并列的顺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