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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28 生效日期: 2006-12-28
发布部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文号: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2007年5月进行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5月19日 初级会计电算化(每场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个人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5月26日 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月26日 14:00―16:00  会计基础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人员条件
  (一)申请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且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
  (三)已通过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的人员,凭考试成绩单,可免考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名时间  
  1月22日至1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四、报名地点
  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一层101室。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主管部门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所属在京各单位,组织参加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报考人员可从国管局网站(网址:www.ggj.gov.cn)下载《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好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背面写上姓名)。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证书原件。报名时交考务费,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45元,其他每科20元。
  (三)报名人员代办报名手续,须经本人确认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考试结束15天后,考生可登录国管局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五)国管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不强制销售相关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购买培训教材。
  (六)报名点咨询电话:88393050  68316611转1830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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