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办城函[2007]582号
北京市市政管委,天津市建委,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关于“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要求,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经商国家发改委同意,定于2007年9月25日在天津市召开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经验现场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建设部领导讲话;
2.供热计量改革经验交流;
3.国内外专家介绍供热计量技术、价格制定以及能源服务情况;
4.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5.现场参观。
二、参会人员
1.国务院有关部门人员(自定);
2.北京市市政管委,天津市建委,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负责人(各3人,含供热信息联络员1人);
3.有关省会城市及大连、德州、威海、唐山、承德、包头供热主管部门(各4人,含供热信息联络员1人、供热企业代表1人);
4.请各参会地区供热主管部门邀请本地区的价格主管部门参加会议(各1人);
5.中国城镇供热协会负责人(2人)。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9月25日。9月24日报到。
会议地点:天津市天津宾馆(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电话:022-28359293)
会议不设接站,请代表自行到会议地点报到。
四、要求
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在9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传真到天津市供热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供热办公室联系人:胡长柱
电 话:(022)23325439
手 机:13302163978
传 真:(022)23304670
建设部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行动办公室联系人:李振起
电 话:(010)58933567
手 机:13611284466
传 真:(010)589335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