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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美国输华化妆品检疫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8 生效日期: 2006-12-18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食函[2006]302号

各直属检验检验局:
  美国化妆品协会(CTFA)申请增加一名签发美国出口化妆品不含疯牛病成份(BSE)证书的授权签署人。经审核,同意增加Mark A Pollack先生为输华化妆品不含疯牛病成份(BSE)证书的授权签字人。其签发的证书样本见附件。
  请各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始接受由Mark A Pollack先生签发的证书。美国输华化妆品的其他检验检疫要求仍按《关于美国输华化妆品有关检验检疫事项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4]362号)及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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