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监督职便函[2006]109号
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工作能力,我局定于2006年12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市召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会议,请你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12月12日至14日(1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金泰海博大酒店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
联系人:杨珊珊 电话:010-88461188
三、会议内容:
1.分析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研究提出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
四、参会人员: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监督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集中反馈至我局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处。参加会议相关人员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分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处室领导1名;
(二)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分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1名;
(三)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1名;
(四)取得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化学品毒性鉴定资质、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
五、其他:参会人员差旅费用自理,请将参会回执于11月27日前反馈至我局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李 晋 房元萍
联系电话:010-68792397/2042
传真:010-68792400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