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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第二次全网测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7 生效日期: 2006-10-17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文号:

各报价券商:
  为了确保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的顺利开展,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2006年9月23日全网测试的基础上,定于2006年10月21日联合组织第二次全网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模拟测试的内容为报价券商通过报价转让终端和电子化数据接口开展报价转让业务:委托的申报(新增定价委托方式)、意向委托和定价委托的行情广播及接收、成交确认委托与成交确认委托或定价委托的配对、处理结果的实时回报及查询等,以及相关结算业务。
  2、为了检验报价转让系统的技术变更未影响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正确性,同步提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模拟测试,测试内容为委托申报、集中竞价撮合、成交回报及行情发布等。
  3、参测单位应于测试前安装好下列程序:
  ①最新版双向通信小站(版本日期为20060912)
  ②最新版高速单向广播小站程序(版本日期为20061010)
  ③Sun Java虚拟机(版本号1.5.0)
  以上程序下载网址为//www.ssscc.com.cn,点击网站首页的“New 2006.10. 21报价转让系统第二次全网测试相关程序下载”链接可进入下载页面。新版程序于2006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后提供。
  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相关业务测试完成后,各参测单位应恢复原版小站程序,参加恢复环境后的系统可用性测试。为避免操作风险,建议参测券商使用独立的测试通信机参测。
  4、请各报价券商认真组织测试,按照《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第二次全网测试方案》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等业务规则做好相关准备,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5、测试相关文件可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首页之“技术专栏”(//www.szse.cn/main/rules/Catalog_1045.aspx )或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om.cn下载。相关文件包括《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第二次全网测试方案》、《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数据接口规范》(Ver 2.2)。
  6、测试完成后,务必做好系统和数据环境的恢复工作,确保下一转让日(2006年10月23日)生产系统的正确运行。
  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55-82083510
  中国结算公司:    0755-25946080,25987818(深圳分公司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  0755-831822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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