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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音像电子出版物质量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02 生效日期: 2007-11-02
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
发布文号: 新出音管[2007]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处:
  2007年8月总署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音像电子出版物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出音[2007]1092号),决定自2007年8月中旬至11月中旬对全国出版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进行一次专项质量检查。通知要求,8月15日至9月10日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开展自查,9月11日至9月30日各省级新闻出版局组织对辖区内出版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通知下发后,各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了辖区内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的质量检查工作,大多数新闻出版局按要求向总署上报了材料,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为巩固前一段音像电子出版物质量检查的成果,进一步净化出版物市场环境,全面提高音像电子出版物质量,总署决定组成联合调查组于11月7日-12日对部分省市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的组成及抽查地区
  检查组由总署音像司、中宣部出版局、教育部社科司、中国音像协会及有关省市新闻出版局的人员组成。计划抽查下列16个省市区:
  (一)11月7日-9日:吉林山东重庆新疆福建河北湖北云南
  (二)11月10日-12日:辽宁安徽四川陕西广东河南湖南
  (三)11月14-15日:北京
  二、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此次检查的形式和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听取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关于前一段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自查和省局开展全面检查的情况汇报,并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二)到辖区内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进行检查,从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提供的2007年新出版和再版的音像电子出版物目录中抽取部分音像电子出版物进行审听审看。
  (三)检查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编辑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版号(书号)、复制委托书、样品管理是否规范。
  (四)到当地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上进行调查。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认真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检查期间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负责人及出版业务骨干人员不要外出。
  (二)检查组的人员组成及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三)检查组在检查期间的差旅费用由总署承担,宾馆由总署统一预订或委托各省新闻出版局进行预订。
  (四)音像司联系人:许正明,电话:010-65212779,手机:13910154022。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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