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及“一条龙”清分比对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06 生效日期: 2005-09-06
发布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国税函[2005]307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及“一条龙”清分比对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5]7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机动车辆税收管理信息FTP服务器”已于7月份建成,IP 地址为77.16.16.45,用户名和密码为“******”。
  鉴于车购税征收部门所使用的征收管理系统不能满足机动车税收一条龙管理所需的《车辆购置税车辆识别代码清单》、《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异常清单》的数据采集要求,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按照总局规定的数据采集规范,自行研发了外挂软件,对车购税征管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有效地解决了两种清单的数据采集的问题。通过两个月的试运行,该软件已基本成熟,省局将在近期向全省发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九月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