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15 生效日期: 2005-06-15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5]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5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六月十五日
2005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
  2005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农林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承办,省外事办公室、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农机局、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林业局、省农科院、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各市人民政府协办,于2005年10月22日至24日在连云港市举行。
  一、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展示我省农业投资发展新环境、农产品加工新水平、农村改革新成就,引进更多境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拓展农产品出口渠道,扩大农业对外贸易,在更宽领域、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面提高我省农业国际竞争力。

  二、主题与内容
  主题:农业投资与贸易合作。
  内容:采取投资与贸易相结合,展示与洽谈相结合,项目推介与政策咨询相结合,商务活动与学术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推介我省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我省优良的投资贸易环境,拓展农业招商引资渠道,扩大我省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投资及贸易促进。农洽会期间,邀请有关国家与地区政府官员、企业家和中介组织以及境内农产品进出口企业等来宾,与我省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双向投资与贸易洽谈,签订外商投资农业项目合同、出口贸易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
  (二)农业展示。在连云港国展中心按功能设置投资贸易洽谈区、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区、农业高新技术展示洽谈区、现代农业机械与设施展示洽谈区、综合区等,以实物、图片、文字、模型等形式,展示全省各地投资贸易环境、名特优新农产品以及境内外农业新技术、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农业机械、现代农艺设施、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等。
  (三)专题论坛。邀请中外知名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等,就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吸引外资发展农业、农产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参会专家所从事的课题或国际合作项目等,召开专题讲座或研讨会,加强信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推进农业国际合作。
  (四)投资贸易环境考察。根据农洽会期间投资贸易洽谈与技术交流合作具体情况,各地、各单位安排有投资、贸易、技术合作意向的中外客商到当地进行实地的商务考察与农业休闲观光。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扩大农洽会的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农洽会的平台作用,推介县以上农业利用外资重点项目1000项,并设立标准展位500个以上,展出名特优新农产品1000种,邀请参会境外来宾400人以上。农洽会期间,力争签订外商投资农业项目合同200个以上,协议外资10亿美元以上;签订农产品出口贸易合同50个以上,合同金额2亿美元以上;签订技术合作项目合同20个以上。其中,苏南各市平均每县(市、区)新签外商投资农业项目合同2个以上,新签出口贸易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各1个以上;苏中、苏北平均每县(市、区)新签外商投资农业项目合同与出口贸易、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各1个以上。

  四、职责分工
  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组织委员会负责农洽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林厅,具体负责做好农洽会的筹备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组委会的部署与要求,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农洽会招商招展、宣传报道、来宾接待、安全保卫、活动组织等各项工作。
  省农林厅与省外经贸厅负责组织协调农洽会整体筹备工作,省农林厅负责邀请境外专家6-8人参会,邀请境外客商50人参会;省外经贸厅负责邀请境外客商30人参会,负责组织省级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和海洋经济开发区设展参会;省外事办公室负责农洽会外事礼宾礼仪工作;省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邀请台湾企业20家参会;省侨务办公室负责邀请侨商企业20家参会;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发动省内外国家级及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设展参会;省财政厅负责农洽会经费的安排与落实,检查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省公安厅负责农洽会安全保卫及相关工作;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农洽会会前、会中、会后新闻报道和宣传活动;省科技厅负责农业高新技术政策信息指导与服务;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本行业信息指导与服务;省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商业超市设展参会;省农机局负责本行业信息指导与服务;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负责滩涂、丘陵等资源开发投资指导与服务;省林业局负责林业投资指导与服务;省农科院负责组织境内外农业科研机构10-15家设展参会;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公司所属企业设展参会;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参与组织实施现代农业设施展示与交易活动,邀请境内外现代农业设施、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设备企业设展参会;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公司所属企业设展参会。
  各省辖市政府要全面负责本地区招商招展、参展参会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在展馆内设立市级展台,展示本地区外向型农业的成就和发展规划,宣传本市农业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招商项目等。组织相关企业、园区等参展,展示名特优新产品与农业高新技术,开展项目和贸易洽谈,各市平均每县(市、区)不少于4个标准展位。苏南各市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不少于10人,邀请境外参展商设立展位不少于3个;苏中各市不少于8人,境外参展商设立展位不少于2个;苏北各市不少于6人,境外参展商设立外商展位不少于1个。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除承担上述任务外,具体落实农洽会场地及展览、接待、宣传、食宿、交通、通讯、医疗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经费安排
  2005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活动经费,由省组委会办公室提出预算,省财政厅负责审核、监督。省对各市参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各市财政要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本市参展筹备工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