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9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祥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西班牙穆尔西亚舞蹈团一行29人,于2008年1月4日至2月5日来华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