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厅: 你厅云文市[2007]4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云南中威民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爱乐交响乐团一行70人,于2007年12月22日至2008年1月3日到云南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