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175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欣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邀请日本Leni-Basso舞团、“舞踏舍天鹅”舞团、上岛雪夫等一行26人,于2007年12月15日至18日到上海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