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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二OO八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15 生效日期: 2008-01-15
发布部门: 全国普法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普法办公室:
  现将《二OO八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
 二00八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就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2008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
  2、切实加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学习宣宪法,牢固树宪法意识,维宪法权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3、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和互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督促检查。
  二、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4、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学法等制度,重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继续推进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探索领导干部学法网校等方便、实效的法制教育方式。
  5、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各系统组织开展专业法学习培训,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服务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6、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适应青少年特点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开展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参与度,举办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
  7、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
  8、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好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明确职责,抓好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
  9、大力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意见和推进方案;指导各地建立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10、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地方和部门开展观摩、交流、评比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和基层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11、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四个一"建设和法律进社区"六个一"建设;继续向农村、社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农村赠送实用法律资料,充实法律图书角;扶持农民夜校、社区法制学校工作;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试点。
  12、各部门、各行业要积极参与,在"法律六进"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
  13、继续推进依法治省(区、市)、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14、重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培养典型,推动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开展。
  15、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五、着力法律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6、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研究相结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研讨交流活动,适时组织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育法律文化研讨会。
  17、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律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的法律文化建设,鼓励、支持、引导农村、社区、单位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
  18、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丰富法制文艺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制文艺作品调演、会演活动,适时召开法制文艺工作座谈会,促进法制文艺的繁荣发展。
  19、坚持法律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中培育法律文化,在培育法律文化过程中丰富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鼓励、支持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创作更多优秀的法制文艺作品;策划引导创作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栏目剧。
  六、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20、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丰富法制宣传形式。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从数量和质量上实现突破;加大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的设立和维护,开展城市移动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
  21、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丰富节目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加法制节目、栏目,进一步发挥法制公益广告、法制讲堂、法制故事和法制电视连续剧等的作用;整合法制宣传资源,继续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办好"今日说法"、"法制编辑部"等栏目。
  22、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落实《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论坛、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博客等网上法制宣传活动。开办领导干部、青少年等网上法制学校。开展"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等。继续办好中国普法网。
  23、做好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等,开展知识产权、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24、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做好"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
  25、继续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6、充分利用2008年奥运会、迎接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等大型国际活动在我国举办的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七、加强队伍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27、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培训工作研讨交流,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28、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组织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研究,为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参与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各地讲师团工作交流研讨。
  29、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指导各地组织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多渠道开展培训;组织志愿者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志愿者宣传水平。
  30、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与有关部门联合,加强指导,组织法制新闻工作者围绕中心开展法制新闻宣传。发挥好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作用,组织法制新闻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八、提升工作指导水平,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3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发展规律,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立法调研工作。
  32、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已制定几个规范性文件基础上,着重研究建立、完善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
  33、推进工作协调发展。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支持,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平等享受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资源。
  34、加强工作总结和表彰。组织年度工作和专项活动督导、评比、表彰工作;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作用,加强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35、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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