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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19 生效日期: 2007-11-19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公司字[2007]188号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本次重组方案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在重组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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