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价服[2001]305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请核准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函》收悉。根据有关规定和11月7日价格听证会的意见,经研究,同意省建筑业协会接受委托在提供全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评审服务时,试行收取初审服务费,并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1、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初审服务费标准:
特级、一级企业:350元
二级企业:300元
三级企业:250元
劳务企业:150元
项目经理:100元(含上交国家50元)
2、省建筑业协会收取初审服务费后,应提供以下服务,并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1)组织专家评审,受理技术咨询答疑,帮助企业解决网络系统技术问题;2)配合国家建筑业信息网的开通,做好项目经理资料上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网络服务:3)向国家报送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审核材料;4)免费发放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你厅接此复函后,应通知省建筑企业协会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4、本复函核定的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自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试行期暂定一年,试行期满本复函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