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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0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0 生效日期: 2006-02-20
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青政[2006]1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 《关于考核全省州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5年度目标责任的通知 》精神,结合省政府与各州 (地、市 )政府领导签定的 《青海省2005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领导责任书 》 (以下简称《责任书 》),省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各地区 200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核。
  从考核的情况看,各州 (地、市 )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年初与省政府签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内容,认真落实 “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与县 (区 )签定了200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书。各县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及时与各乡 (镇 )、国营农场,村委会、农户签定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根据 《责任书 》确定的耕地 “占补平衡 ”任务,各地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建设项目考核耕地 “占补平衡 ”;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补充耕地实行 “先补后占 ”;没有条件完成耕地 “占补平衡 ”任务的地区,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实施委托补充;积极争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了区域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各地区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狠抓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杜绝了随意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较好的完成了2005年度的耕地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省政府决定对 200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的西宁市政府、海东行署、海北州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地区再接再厉,继续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确保本区域内基本农田 “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各州(地、市 )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以建设促保护,不断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有效耕地面积,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全面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为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新飞跃做出新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全省州 (地、市 )政府领导班子200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根据 《关于考核全省州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5年度目标责任的通知 》 (青考核字(2005)16号 )精神,省国土资源厅受省政府的委托,对全省州 (地、市 )政府领导班子完成200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完成情况如下:
  西宁市政府:全市完成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单独选址的9个建设项目全部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和保护率达到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做到了市、县 (区 )、乡(镇 )三级备案,图、表、册、卡等档案材料齐全。按规定设立了标志牌,县、乡、村签定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考核评定成绩为100分。
  海东行署:全区完成了本行政区内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单独选址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和保护率达到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做到了地区、县、乡三级备案,图、表、册、卡等档案材料齐全。按规定划定基本农田地块 30万块,设立标志牌508个,县、乡、村逐级签定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考核评定成绩为100分。
  海北州政府:全州完成了本行政区内农用地转用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和保护率达到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做到了州、县、乡 (镇 )三级备案,图、表、册、卡等档案材料齐全。按规定设立标志牌,县、乡、村签定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考核评定成绩为100分。
  海西州政府:全州较好地完成了本行政区内农用地转用的耕地 “占补平衡 ”任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和保护率达到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做到了州、县(市 )乡三级备案,图、表、册、卡等档案材料较为齐全。全州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 148块,设立标志牌 209个,县 (市 )、乡、村 (牧委会 )签定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但全州所属各县 (市 )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县基础性工作薄弱。考核评定成绩为97分。
  海南州政府:全州完成了本行政区内农用地转用的耕地 “占补平衡 ”任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和保护率达到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做到了州、县、乡(镇 )三级备案,图、表、册、卡等档案材料基本齐全。按规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 718块,设立标志牌118块,县、乡、村签定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但全州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薄弱,需进一步加强。考核评定成绩为96分。
  黄南州政府:全州完成了本行政区内农用地转用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和保护率达到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做到了州、县、乡 (镇 )三级备案,图、表、册、卡等档案材料基本齐全。县、乡、村签定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但全州基本农田保护三级备案工作还不够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考核评定成绩为95分。
  玉树、果洛州三月份再进行考核,不列入此次评比范围。
  根据 《青海省 2005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领导责任书 》确定的奖惩规定,对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成绩为100分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分值在 80—99分之间的,不奖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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