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吉政发[2002]10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 直属机构:
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 魏敏学辞去吉林省副省长职务。现将魏敏学同志原分管工作分工调整 通知如下: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港澳办公室)由洪虎省长分管;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包括吉林吉信国际经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政府图们江地区开发办公室由 王儒林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并负责联系长春海关(包括省内各海关)、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外运吉林集团公司;
省旅游局由全哲洙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
省公安厅(包括省边防局、消防局、交通管理局、警卫局)、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包括省监狱管理局)由杨庆才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并负责联系驻军、省武警总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省建设厅(包括省建设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省国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李介车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
省民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由李斌副省长协 助省长分管;
省信访办公室、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由李申学秘书长联系并协助省 长联系省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港澳办公室)。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