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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安排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26 生效日期: 2005-10-26
发布部门: 青海省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年内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的要求,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现就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抓住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是当前劳动保障系统的重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零就业家庭,并提高这些家庭成员就业的稳定性。从现在到11月中旬,向零就业家庭集中开展就业岗位援助活动。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研究、狠抓落实,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区县政府领导汇报,尽快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集中力量,强化就业服务。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抽调一定数量业务强、素质高的干部,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指导帮助街道及社区做好工作。每个干部都要负责一定数量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结合“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活动,对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提供3次就业岗位,工作要耐心细致。对空出的公益性岗位,重点考虑零就业家庭成员。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每周召开一次零就业家庭专场招聘会。
  11月中旬要使零就业家庭基本实现至少有1人就业。今后,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管理,为每户零就业家庭建立档案,由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包片负责,及时掌握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情况,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及时提供岗位,给予就业援助。
  三、分清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各区县要尽全力收集适合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的岗位,做好零就业家庭的登记造册及就业服务工作。分清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社区协管员每周至少入户一次,向零就业家庭提供岗位信息、开展就业指导。同时,要求协管员做好工作记录。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就业再就业目标考核范围。
  四、及时反馈信息,定期汇总情况。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于每日下班前,将当天收集的用工信息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情况上报市就业服务局。同时,市就业服务局向区县提供、发布最新用工信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周五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加强用工信息的宣传,提高职业介绍的成功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用工信息,由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将用工信息发放到零就业家庭中。同时,将用工信息在报纸上刊登,使零就业家庭成员,能充分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提高岗位的利用率和职业介绍的成功率。
  六、加强督查指导,促进工作扎实开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督查小组,前往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督查“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安排落实。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帮助指导就业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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