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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全省小学《自然》课制作材料成本费用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24 生效日期: 2000-07-24
发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2000]湘价费字第226号
省教育生产装备处:
  你处关于申请核定全省小学《自然》课制作材料成本费用的报告收悉。鉴于我省从今年起,小学《自然》课制作材料由原从省外购进供应改为由你处组织生产供应,有利于减少生产成本,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经济负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处组织生产供应的小学各年级《自然》课制作材料工本费暂按每生3.80元收取。
  二、小学《自然》课制作材料成本费属于重要服务性收费,由省物价局统一审批,今后如遇国家调整考试大纲,你处应重新向我局申报成本费标准。你处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
  三、本批复核定的上述小学《自然》课制作材料工本费标准为供应给学生的最终标准,属于义务教育小学阶段代收费的组成部分。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以任何名目再加码收费。教育系统内部的结算标准,由你处依据本通知规定,考虑流转环节的各项费用自行确定后报我局备案。
  四、本批复核定的小学《自然》课制作材料工本费为试行标准,试行至2000年底止,届期需重新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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