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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石家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18 生效日期: 2004-05-18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函〔2004〕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市政府决定对石家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马静(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齐惠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宪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员:张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和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新年(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志(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赵东东(市外事办副主任)
  刘烨(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丰基(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张旭同志兼任,蔡维胜同志任专职副主任。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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