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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基层农业信息服务专题调研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23 生效日期: 2003-07-23
发布部门: 河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冀农字[2003]98号

各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基层农业信息服务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此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县、乡基层农业部门,主要调研内容(提纲)包括:
  1、基层农业部门信息服务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工作定位;
  2、基层农业部门面向农村和农民开展信息服务的方式和现状(如开通互联网站,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常规媒体上开办信息节目或专栏,发展农村信息员,印发信息资料,在村镇开设信息公告栏等);
  3、基层农业部门开展信息服务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重点了解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协调各涉农部门,整合开发信息资源,如何发挥乡镇信息服务站和农村信息员的积极性,向广大农户传播信息;
  4、基层农业部门在解决农村信息服务问题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了解农业部门解决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和提供农民务工就业信息服务方面的实际做法;
  5、中介组织在农业信息服务中的作用,基层农业部门利用和推动中介组织开展信息服务的具体做法;
  6、基层农业信息服务工作对农民增收以及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的作用,广大农户对农业部门信息服务工作的评价;
  7、基层农业部门在信息服务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8、省级农业部门和基层农业部门下一步推进信息服务的计划和工作设想,包括开展农民务工就业信息服务方面的想法或看法;
  9、基层农业部门对农业部和上级部门推进农业信息工作各项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需要国家或上级农业部门为基层开展信息服务创造哪些政策环境和其他条件。

  二、调研形式
  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调研,提出专题调研报告。同时,各市还须选取至少1个有代表性的县(最好为农业部、省厅支持过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县),组织这些县的农业部门依据上述调研提纲进行调研,并提出本县的专题调研报告。所有调研报告,将由各市统一报送到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省厅将根据情况,选择部分市进行实地调研。

  三、时间安排
  请各市于2003年8月22日前将本市及选定县的专题调研报告(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报送到省厅市场信息处。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调研,提出的调研报告要真实反映基层实际情况,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有分析、有观点、有思路、有对策。各市未成立市场信息处(科)的,请承担信息工作职能的处(科)室完成。

二〇〇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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