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秦价行费字[2003]169号
秦皇岛市第五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我们实地考察,认为该校学生住宿条件比较优越,房间内设施齐全,除每个房间都设有外线电话外,全楼还配备了6部IC卡电话,另外,学校还雇佣了清洁工、生活管理人员及保安人员,确保了宿舍楼的卫生、纪律及安全,为此学校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经研究并参照开发区燕大附属中学及新世纪高级中学的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期250元),确定该校的住宿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学期140元提高到每生·每学期230元。
此收费标准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运行一年后经核算成本再申报正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