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秦价经费字[2003]166号
秦皇岛市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闻里38--39栋住宅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依据《河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1996]第171号令)和《河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省政府[1997]第197号令)的规定以及物价局、市房管局《关于下发秦皇岛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报批程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秦价经费字[1998]第76号)精神,结合你单位对所服务的小区住户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和程度及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经过对该小区所辖7713平方米(住宅81户)、绿化面积400平方米服务范围内物业管理运行成本的测算,综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审核意见,现将新闻里38--39栋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试行收费标准批复给你公司,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所批物业收费不含垃圾清运费和垃圾处理费,试行期从2003年6月1日起至2004年5月31日止。试行期满后依据所运行的成本情况,重新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接此批复后,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在15日内到市物价局申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同时,在小区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经市价权部门核定的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物业服务应达到的标准。每半年要向小区居民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收费的收支项目、标准以及物业服务应达到的标准。每半年要向小区居民公布一次性物业管理收费的收支情况,热情接受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新闻里38--39栋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试行)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月·平方米
人员进行检查.询问.登记.夜间巡逻,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桶内外垃圾,清扫住宅楼梯及公共部位,并保持清洁.负责区内绿地
日常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