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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自制药物制剂临时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2 生效日期: 2003-04-22
发布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冀价工字[2003]41号
  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医疗机构自制药物制剂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在非典型性肺炎流行期内,你院自制药物制剂临时价格为:连花清瘟颗粒每包(6袋×10克)11.8元,连花清瘟胶囊每瓶(30粒×0.25克)12.6元,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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