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秦价经费字[2003]74号
昌黎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昌黎县保安服务公司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该单位属全民自筹自支单位,本着自负盈亏,合理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经研究,对该单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展览、展销、文体等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550元--650元。
二、对娱乐场所、宾馆酒店进行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650元--750元。
三、开展金融、有价证卷、金银珠宝(含押运)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750元--850元。
四、炸药、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看管,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900元。
以上收费为临时试行收费,可暂不纳入收费许可证管理。待有明确规定后,按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