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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11 生效日期: 2005-10-11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汕府[2005]1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我国进入了WTO后过渡期,经济全球化的步伐越来越快,在我国的第二产业全面加入国际竞争,成为国际工厂后,服务业的国际竞争也日趋激烈。为了牢牢抓住当前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推进我市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增强我市作为粤东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和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一)近年来我市服务业发展增速低于第二产业
  我市历来是粤东、赣南、闽西南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外贸进出口岸和商品集散地,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有着悠久的商贸、人文历史。长期以来,服务业在我市的经济发展中始终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几年,我市服务业增速有所加快,但仍然相对滞后,2001—2004年我市GDP年均增长8.51%,第二产业年均增长10.87%,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31%,分别比服务业高出15、3.86、5.3个百分点,增速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服务业规模的扩大和比重的提升。这与新时期加快经济发展的要求十分不适应,暴露出我市服务业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整体素质偏低,竞争力不强;增长方式比较粗放,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内部结构不合理,传统服务业占比重较大,新兴服务业发展不快;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不仅会影响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还将制约我市整体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促进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服务业的现代化,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没有服务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工业、农业的现代化。服务贸易的现代化,已经日益成为各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当前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竞争,已开始向人力和资本资源的竞争转变,而人力资源、资本资源主要分布在服务行业,如金融、信息、科技、教育、文化行业等。同时,制造业的专业化分工发展的趋势,也使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越来越依赖设计策划、技术研发、物流等商务服务的支撑。因此,发展现代化服务业是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是促进我市经济科学、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才能提升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正处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阶段,加快发展服务业,既有利于提高工业、农业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费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开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源;又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向更高水平发展。因此,在加快工业发展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服务业与工业、农业发展日益融合的趋势,高度重视服务业在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强大作用,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以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来全面提升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使服务业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二、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四)我市服务业发展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总揽经济发展全局,发挥特区优势、侨乡优势和区位优势,致力发展大交通、大流通、大服务,努力提升城市资源集聚能力,遵循产业结构发展规律,通过服务业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进一步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的现代化;促进新兴服务业有序发展;加快改造和提升生活服务业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城市综合服务体系,强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将汕头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良和具有侨乡特色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
  (五)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奋斗目标
  201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达50%以上,流通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占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5%以上。到2020年服务业将建立起覆盖粤东、服务全国的完善的服务市场体系,服务业发展达到全省服务业发展前列。

  三、全方位推进服务业的发展
  (六)进一步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商贸流通业、房地产业和旅游业
  ——交通运输业:建设以港口为龙头,城市道路为基础,高速公路和铁路为骨架,海港、空港为枢纽,客货站场为配套,通信为平台,形成网络配套、功能齐全、设施先进、运作高效、覆盖市域、辐射粤东的交通运输网络,把汕头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客流中心。
  ——金融保险业: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提升银行经营水平和竞争力。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吸引包括外资银行在内的更多金融机构落户我市,推进金融服务业国际化。创新金融服务品种,满足不同金融需求。加快信用担保、资信评级等中介机构建设,优化金融服务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拓宽企业金融渠道。
  ——商贸流通业: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有效整合商业资源,优化商业布局。大力发展超市、专业店、专卖店、仓储会员店等零售业,积极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经营方式。规范商品条码管理,加快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促进我市商品流通的信息化管理,提升我市批发和零售业的现代化经营水平。鼓励连锁经营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向周边区域、新兴城区特别是农村市场延伸。结合产业发展,在城市交通要道附近、商品集散地、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镇建设一批专业批发市场。
  ——房地产业:强化集约用地管理,制定符合城镇发展战略的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培养和完善二、三级市场,扩大房地产有效需求。适度发展公寓式住宅,提高城镇建设的综合开发率。到2010年,形成一个中心城区、三个副中心城区、一批中心镇为主体的沿海带状组团式城镇群。发展房地产中介业务,规范转让、租赁、抵押行为。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社会化。
  ——旅游业:按照商务、文化、生态、观光、休闲游为主,寻根游、宗教游并举,综合发展的要求,以汕头市为旅游服务中心,积极利用外资、民资兴办旅游企业,开发旅游资源,营造粤东、闽西南赣东南大旅游圈。积极开发旅游产品,发展区域性旅游协作,参与国际旅游市场竞争,以高效优质的旅游服务集聚国内外人流、信息流和资金流。
  (七)加快发展生产服务业:物流业、会展业、商务服务业
  ——物流业:大力引进国际物流企业和先进技术,进一步推进我市物流业发展。通过利用现代化技术和装备,加强站场枢纽、货物装卸、运输装备等系统设施的建设。构建企业物流平台、准时运输系统、社区配送系统,培育若干现代化的全国性物流集散枢纽。积极开拓内陆腹地,扩大我市物流服务的覆盖范围,形成融汇现代化物流、会展功能的区域性商贸网络与物流中心。
  ——会展业:充分发挥我市的地缘优势和人文优势,加快发展会展经济,办好玩具工艺博览会、塑料博览会等展会,培育区域性、全国性、国际化的会展品牌。加强对会展业的规划指导,引进国内外资金和人才,促进会展业健康有序发展。
  ——商务服务业:利用实施CEPA和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有利时机,加大中介商务服务业的开放力度。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重点推进专业服务合作,引进一批境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我市法律、会计、审计、咨询、租赁、广告、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等商务服务和中介咨询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发展和培育一批能承接国际业务的优秀专业人才和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我市中介商务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八)扶持新兴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产业
  ——信息服务业:大力拓展以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等为基础和手段的信息服务领域,发展电信增值服务、网上支付体系、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引导、扶持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主要载体的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电子信息服务业,鼓励社会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向产业化、网络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形成面向粤东的区域性的信息咨询服务网络。
  ——科技服务业:通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大力推进我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抓紧构建装备制造、玩具等行业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积极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加强区域性、行业性生产力促进机构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公共科技平台建设,促进资源和信息共享。加大政府投入和扶持力度,重点推进科技咨询业、技术贸易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科技信息服务业、科技孵化业、科技风险投资业和技术监督服务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文化产业:依照经济强市与文化强市和谐发展的目标,把我市建设成区域性文化、医疗卫生、体育服务中心。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培育音像出版、报业期刊、体育娱乐、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竞争主体,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汕头市图书馆、广电中心第三期续建工程和有线数字电视工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址重建工程、市中心医院扩建工程、市精神卫生中心、国家乒乓球汕头训练基地建设,规划汕头市体育公园等一批重点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兴办体育产业和组织,引导居民加大文化、体育消费,促进文化体育市场发展。
  (九)提升生活服务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
  ——餐饮业:加大潮菜品牌产品的推广力度,重点培育潮菜名厨、名店,鼓励有品牌竞争力、老字号的产品和餐饮店开展连锁经营,扶持竞争力强的餐饮龙头企业。积极推动餐饮业评等定级活动和“价格信得过”争创活动,推动餐饮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我市餐饮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家庭餐饮服务社会化。
  ——居民服务业: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机制,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发展物业、养老、幼教、社区文化、环境卫生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重点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广开就业门路,形成适合我市城镇居民不同需要的、多层次的生活服务体系。
  (十)促进服务业的区域协调发展
  ——中心城区: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信息、商务会展、旅游、教育、文化、医疗和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服务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形成兼具国际贸易、招商、会展等功能的综合性商务区,增强中心城区城市行政、文化及商业中心的功能。依托汕头保税区和广澳深水港,重点发展以资本密集、大运输量的大型仓储基地和物流配送、运输业和物流业。加快?石—北山湾—龙虎滩风景名胜旅游带建设,大力发展海滨旅游业。
  ——澄海区:发挥“中国玩具礼品城”、“中国工艺毛衫城”的区域品牌优势,以玩具、毛织服装业为依托,发展全国性玩具行业物流集散枢纽和毛织服装交易中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旅游。
  ——潮阳区、潮南区:以音像文化产业和服装设计为重点,发展工业设计、策划等生产服务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旅游休闲农业和潮阳历史文化旅游观光带。
  ——南澳县:充分运用政策、区位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岛旅游业和观光生态农业。
  (十一)提高服务业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
  ——强化服务业品牌战略。将名牌商品的范围从农业产品、工业产品向服务业产品拓展,在服务业中形成创建、培育、发展、保护品牌和名牌的氛围,树立名牌服务意识,实施名牌服务战略,广泛开展服务业创名牌服务机构、名牌产品等创优活动。扶持、培育一批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业产品品牌和龙头企业。
  ——提高服务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加强我市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标准,推动我市服务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发展。鼓励传统服务业采用信息技术,加快服务业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进程。对服务企业进口高新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给予相应优惠。积极引导商贸、餐饮、旅游等传统生活服务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提供标准化和规范化服务。提倡中小服务企业以顾客为中心,广泛推广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服务规章制度。引导和支持服务企业做好服务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完善产品标准计量手段和服务功能,增强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落实CEPA开放18个服务行业的实施细则,加快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信息等新型服务业和法律、会计等商务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重视引进国际大机构进入我市服务市场,提倡我市服务机构借鉴国际先进的服务经营方式和理念,提高我市服务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推动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如旅游、餐饮、劳务合作、传统文化等服务产业走出国门,扩大我市服务产品出口,增加我市外贸出口中服务产业的比重。

  四、推动服务业体制改革
  (十二)对服务业实行分类管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加大市场机制在服务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对公共和非公共服务、自然垄断和非自然垄断服务、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服务行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公开、规范、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目前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高于工业的管理体制,放开竞争性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全面引入市场机制。逐步放松对非自然垄断服务的市场限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防止非自然垄断服务业务进行垄断经营。对自然垄断服务行业及业务要加强激励机制,促使其提高效率,降低价格,促进服务行业的有效竞争。
  (十三)加大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加大教育、医疗、文化、科技、体育等事业单位中的营利性服务和非营利服务机构改革工作,营利性服务机构要向企业化转变,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对非营利性服务机构,政府要保障投入,加强监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将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议服务、公务交通、物业管理、环卫保洁、食堂等内部服务工作社会化,以及内部服务机构向独立法人企业改制工作。
  (十四)培育扶持服务业龙头企业
  打破服务业行政管理体制中条条分割的束缚,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合资、合作、联营、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服务业。以多种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服务业中小企业,加快国有中小服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竞争机制,促使中小服务企业提高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扶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拥有服务品牌、多元投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大型企业,促进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支持有竞争能力的服务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市场。
  (十五)通过城市化扩大服务业经营领域
  在加快中心镇规划建设的同时,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开中心镇户籍管理,鼓励引导农村居民进入城镇社区居住,提高中心镇人口聚集程度,增加消费需求,促进服务产业向中心镇区集聚,扩大中心镇服务业经营领域。抓住国家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建设试点工程的机遇,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使中心镇服务业发展成为城镇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带动周边小城镇及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

  五、加强领导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六)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现行服务业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清理,废除或修改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定,为服务业的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为配套落实国家、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运作,设立“汕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十一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1000万元,对服务业的发展给予重点扶持。
  (十七)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
  市政府成立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的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要层层落实,切实把加快服务业的改革与发展放在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尽快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抓好政策落实、督促检查、改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摒弃部门观念和利益,打破地区封锁,促进服务业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十八)强化服务业人才教育和培养工作
  加快培养服务业所需各类人才,拓宽人才培养途径,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加强服务业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现有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从事服务业的再就业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服务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引进物流、旅游、会议展览、教育培训、商贸流通、文化传媒、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策划、管理、经纪人才。依托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专业,加快培育我市服务业紧缺的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
  (十九)建立健全和扶持服务业行业协会,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
  鼓励服务业发展行业协会,发挥服务业协会在维护市场秩序、强化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沟通企业与政府等方面的作用。协会可经政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行业产品标准并推动贯彻实施;参与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查等工作。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建立、完善服务业的经常性调查;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做好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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