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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计划免疫审评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07 生效日期: 2004-09-07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苏卫疾控[2004]43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解当前计划免疫工作的现状和主要问题,促进计划免疫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地发展,卫生部决定于2004年10月—11月开展全国计划免疫工作审评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对计划免疫工作审评的认识
  这次审评是继计划免疫“三个85%”目标审评以后又一次全国性的专项审评活动,其目的是全面检查和了解计划免疫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也是对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卫生部有关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要求、目标、实施情况的评估。为此,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计划免疫工作审评活动的意义,努力动员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审评活动,确保各项审评工作顺利完成,促进计划免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明确计划免疫工作审评的内容与方法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2004年全国计划免疫审评方案》,这次审评的重点是2001年1月至2004年6月的计划免疫工作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计划免疫工作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情况;计划免疫专业队伍建设,重点是基层防保组织状况;计划免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免疫服务形式、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监测、疫苗与冷链管理、安全注射、社会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计划免疫管理与督导等情况;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的实施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儿童)计划免疫疫苗基础免疫、加强免疫和消灭脊灰强化免疫实际接种情况。审评工作分为接种率调查和计划免疫综合审评两部分。接种率调查是在全国范围内随机抽取10%的县级调查单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的7种计划免疫疫苗的接种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在被抽中的县(市、区)再随机抽取30个村级单位,按照3个年龄组,每村每年龄组随机确定7名儿童进行调查,每县(市、区)合计调查630名儿童。
  计划免疫综合审评包括综合审评、接种情况快速调查和问卷调查三项内容。综合审评是在省、市、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完成《计划免疫工作综合审评表》的基础上,随机抽取3个市3个县(市、区)6个乡镇进行现场审核。接种情况快速调查是在开展综合审评的3个县(市、区)各抽取1个农贸市场、商场或菜场,对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的疫苗接种率进行快速调查,每点调查30名儿童。问卷调查是向部分卫生行政人员和疾病控制技术人员征集对当前计划免疫工作现状的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被调查的卫生行政人员包括开展综合审评的市、县级卫生局局长和分管局长、疾病控制处(科)负责人;疾病控制技术人员包括参加综合审评的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和分管主任、计划免疫科室负责人。

  三、做好迎接审评的各项准备
  各地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全面做好迎接审评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次开展接种率调查和计划免疫综合审评的县级单位全部由卫生部随机抽样产生,卫生部对我省进行现场审评的时间安排在10月中旬,届时卫生部将组织专家组并邀请有关国际组织的专家参加现场审评。在现场审评前,请各地做好两项具体工作:
  一是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分别组织填写《计划免疫工作综合审评表》(详见附件1、2),并由各市卫生局汇总后于9月28日前上报我厅疾控处;
  二是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分别做好村级抽样单位的备选工作,即提前将全县各乡的行政村从县城所在地开始由里到外按顺时针方向排序,并根据2003年底人口资料,列出各村人口数和累计人口数,编制“村级抽样单位选定表” (详见附件3),做好抽样准备工作。

  四、加强对计划免疫工作审评的领导
  为搞好这次审评工作,我厅成立计划免疫审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黄祖瑚副厅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厅办公室、规财处、疾控处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领导,负责组织协调计划免疫审评工作。我厅还将抽调各地的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审评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审评工作。各地要按照卫生部和我厅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各级相关人员的审评业务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统一方法和标准,实事求是地开展审评活动,以真实反映我省计划免疫工作的实际情况,更好地促进全省计划免疫工作水平的提高。

江苏省卫生厅
二○○四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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