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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媒体对南京创文明城市集中采访期间文明环境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8 生效日期: 2004-08-18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4]1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以整洁、优美、亮丽的市容环境和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风貌迎接中央媒体8月19日——8月26日对我市创文明城市的集中采访,现就做好全市文明环境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各有关区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坚持长效管理不松懈,坚决取缔各类占道摊点、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对越位、越规经营的摊点要规范管理,入室入群,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二、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交通等部门及各区、各有关单位加强环卫保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灭卫生死角;整治乱倒垃圾、渣土,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做好河道漂浮物的清理打捞工作;机场、车站、港口、铁路、公交、出租车等窗口单位和所在区要重点做好窗口地区和窗口行业的的文明环境维护工作,确保全市主干道、窗口地区、各大旅游景点的市容整洁。各大市民广场要确保喷泉正常开放。
  三、市区园林绿化部门要做好风景区、公园及主次干道绿岛绿化和花卉的养护工作,保持全市美化的环境。要及时更换枯死、破损的盆花,保持景观路、广场、主次干道的绿化美化效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央媒体集中采访期间文明环境保障工作,保持南京城市良好的市容环境面貌,为南京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文明、整洁、优美的环境氛围。
特此通知。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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